揭开第 245A 款下股息所得扣除的秘密,最大限度地提高您的税收优惠。
什么是股息红利扣除?
第 245A 节规定的股息扣除(DRD)是一项税收条款,允许特定公司扣除从外国子公司收到的部分股息。这项扣除可以防止对相同收入重复征税,并鼓励美国公司将国外收入汇回本国。
具体来说,第 245A 条允许对国内公司从特定的拥有 10% 股份的外国公司获得的股息中的外国来源部分进行 100% 的扣除。该条款由 2017 年《减税与就业法案》(TCJA)引入,极大地改变了国际企业税收的格局。
第 245A 款的资格标准
要获得第 245A 款规定的股息所得扣除资格,必须满足几项资格标准。首先,国内公司从外国公司收到的股息必须拥有至少 10% 的投票权或价值。这一所有权门槛必须在连续 365 天内达到。
此外,股息必须来自未被归类为被动外国投资公司 (PFIC) 的外国公司,且国内公司未对其进行合格选择基金 (QEF) 选择。满足这些标准可确保正确、合法地进行扣除。
如何计算扣除额
根据第 245A 款计算收到的股息扣除涉及确定收到的股息中的外国来源部分。国内公司必须确定可归属于外国股息的盈利和利润 (E&P) 的金额。
一旦计算出外国来源部分,就可以从国内公司的应税收入中 100% 扣除。准确的记录和文档对于支持计算和确保遵守国税局准则至关重要。
常见陷阱及如何避免这些陷阱
申请已收股息扣除的一个常见陷阱是未能满足 365 天持有期的要求。公司必须确保在规定期限内保持必要的所有权门槛,以获得扣除资格。
另一个问题是错误计算股息的外国来源部分,从而导致潜在的不允许或罚款。为避免这些陷阱,企业应咨询税务专业人士,并保存完整的文件和记录。
我应该指出的其他几点是:(1)收到的混合股息不符合本条款的条件;(2)如果您使用本条款,则不能使用外国税收抵免;(3)出售指定的持有百分之十的外国公司股票的收益可以重新定性为符合本条款条件的股息。
通过股息所得扣除最大化您的税收优惠
为了最大限度地利用第 245A 条规定的税收优惠,公司应战略性地规划股息分配,并确保符合所有资格标准。利用税收筹划策略有助于把握国外收入汇回的时机,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总体税负。
此外,公司应随时了解可能影响已收股息扣除适用性的税法和法规的任何变化。与经验丰富的税务顾问合作可以提供有价值的见解,并有助于优化税收优惠。